本报讯 记者陈传松、通讯员胡晓华报道:近日,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向吉木萨尔县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督促对6名被不起诉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实现了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做好了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今年3月,吉木萨尔县公安机关将6起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移送至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针对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使用伪造证件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一犯罪行为的定性问题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参会检察官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案件证据等进行深入研讨,推动类案法律适用统一。
随后,该院积极探索“集中告知、个案审查、集中评议”模式,对6起案件开展类案集中公开听证,并在中国检察听证网同步直播。因6名犯罪嫌疑人均有自首情形,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赔,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6人适用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对6起类案的被不起诉人集中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并向6人送达“训诫书”,对其开展教育训诫,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提升法治教育的警示性,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良好效果。
在6起类案审结后,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案件相关材料,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落地落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