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级别: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公布时间:2007年
申报县市(单位):奇台县
奇台县是文化古城,是中原文化和本土文化的交汇点,历史上是著名的丝绸之路新北道之重镇。奇台语言的形成,与历史地理因素密切相关,同时也使这里的文化有了鲜明的特色,经过历史的融合,一种新的得到当地民众认可的文化主体逐渐形成。这既反映了方言的形成、文化的认同,也反映在日常语言交际中所使用的民间俗语、谚语、歌谣里。居住比较稳定集中的农民,基本上都来自陕、甘、宁一带,歌谣首当其冲成为一种娱乐形式。构成歌谣的主要元素就是汉语言“奇台土话”形成的雅俗共赏的歌谣段子。
奇台歌谣产生于人民大众生活之中,大多是创作者亲身经历或所见所闻有感而发,表演形式不一。
奇台歌谣多为口头创作、口头流传的,从内容上看,主要有生活类歌谣、情歌类歌谣、劳动类歌谣、历史类歌谣和儿童类歌谣等。从形式上看,一般歌词较短,且句式长短不一,较为自由;歌词通俗,朗朗上口,易学易唱,便于流传。
奇台歌谣具有多样性,集故事、传说和哲理于一体,也可集歌舞于一体,还可用秧歌的形式边跳边唱。同时也具有完整性,结构、曲式、调式、旋律、节奏、速度各有一定的规范。创作者也可即兴发挥,睹物论事,现编现唱。奇台歌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从汉族群众大量移居到新疆,经过代代繁衍,无论是口头的或者是文字的歌谣,都反映出当时的时代特征和民众的心态。其艺术价值不可取代,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活生产中创作出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几百年来中原文化和本土文化融合的产物。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一些文化遗产更需要加以保护,不至于使它消失。如果失去了文化传承,就不能体现民族特征,传承奇台歌谣也正是奇台文化灵魂所系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