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海峰、张元超报道:近日,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赴福建省泉州市强制执行了一起租赁费欠款案件。
“他在老家有楼房,欠钱都10年了,没有给一分钱。”原告李某向该执行局提供执行线索,想要回被告王某欠自己的租赁费。
2014年,王某租用李某的挖掘机,经结算欠付49000元。李某多次索要,王某以各种理由推托,未给付该笔欠款。李某依法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是,王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便申请强制执行,王某承诺尽快还钱,但一直未予履行,后直接失联。经申请人申请,对其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接到李某申请后,经吉木萨尔县公安局调查王某轨迹确认,王某的活动范围在其老家泉州市境内,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遂选派2名法官奔赴泉州市执行该案件。
经查,王某因患上尘肺病,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并非逃避还款,而是因身体原因暂无力偿还。李某表示理解,同意执行和解。经沟通,由王某的妻子对该笔欠款作担保,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