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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督促履行”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

  本报讯  通讯员付肖报道: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成功促成了两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告如期履行义务,打通案结事了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实质性化解纠纷。

  “两万块钱到账了。”11月1日,随着这行文字的发出,当事人赵某长达一年的索款之路圆满画上句号。

  2021年12月,当事人包某陆续在赵某处赊购饲料,2023年2月,经双方结算,包某向赵某出具欠条证明:今借赵某饲料款40800元,该款于2023年3月15日还清。但到还款日期时,包某仅还款20800元,剩余2万元迟迟未还。赵某索款一年无果,将包某诉至法院。

  立案后,案件委托诉前调解。调解员马秀萍与赵某沟通后立刻联系包某,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包某于今年11月1日将2万元欠款转给赵某。至此,该案履行完毕。

  “您好,是赵某某吗?这里是昌吉市人民法院,您和李某借款纠纷一案,协议约定的第二笔借款偿还期已到,李某是否按时向您还款?”为避免衍生执行案件,调解员经红燕打电话联系当事人,赵某某询问案件履行情况。

  赵某某与李某借款纠纷一案,案件委托诉前调解后,经红燕发现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案件事实清楚,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便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经红燕向被告李某释明法律责任,表明支付欠款是其应尽的义务,以及拒绝支付的不良后果等,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该案调解成功后,为防止衍生执行案件,经红燕时刻关注被告履行情况,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主动引导和督促被告及时履行案款。11月1日,被告李某主动向赵某某履行欠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昌吉市人民法院不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建立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切实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诉前调解+督促履行”机制,对于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在当事人申请执行前,由调解员、公证员、审判员分层递进督促履行。3月至10月,昌吉市人民法院调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案件1034件,督促履行案件425件,履行率达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