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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绿色发展 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推动昌吉州高质量发展

昌吉州党委党校高级讲师 许红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直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报告明确告诉我们,未来一个时期,我们党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高质量发展是涵盖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发展的总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和题中之义。昌吉州党委、政府紧紧围绕这一重要环节,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指引下,牢固树立 “南护天山、中建绿洲、北固沙漠,全要素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理念。昌吉州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一个宜居、秀美、经济社会生态和谐共赢、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新城已初具规模。

  正确理解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的辩证关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是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理论指导,其要义就是深刻理解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两者是辩证统一的,不能割裂开来,算好生态账、社会账、长远账,这样才能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高质量发展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这与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完全吻合。老百姓对美好生活、高质量生活的强烈需求之一就是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优质的生态产品。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人们建设高品质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是衡量高质量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尺。一个地方是不是高质量发展,其成效与生态环境的方方面面紧密联系。比如,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方面,这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不是取得了实效,最终会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方方面面直观地反映出来。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实践证明,重视生态环境,将在产业模式、资源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实现高循环、高产出、高效率和高供给,从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最终为经济的持续繁荣打下良好基础。

  昌吉州聚焦绿色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昌吉州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总方针,秉承“一体两翼三个支撑”的工作思路,推动提气、降碳、强生态,治水、固土、防风险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有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昌吉州启动编制《昌吉州碳达峰行动及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规划》,完成《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践行碳达峰专项规划及行动方案》初稿,组织26家发电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准入关,实现“三高”项目零审批。

  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昌吉州依托“一市一策”跟踪研究团队,利用科技手段精细化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扬尘源占比下降38%。率先在全疆启动实施大吨位燃煤锅炉淘汰替代工作。扎实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全州7个县市1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15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成效显著。昌吉州建立污染源“十必查”“两必填”工作机制,出台包容审慎执法“三张清单”,开展春季“控尘”、夏季“截污”、秋季“治废”、冬季“治霾”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执法成效显著。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思考

  坚持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高位推动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昌吉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应带头践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政府、企业、公民三个层面树立科学的高质量发展理念。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昌吉州资源型产业比重大,服务业比重低,产业布局分散。建议立足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发展这一定位,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动煤炭绿色清洁高效开发,稳步推进油气开发利用,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周边高效清洁的煤电为支撑、稳定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聚焦绿色高质量发展。实行环评审批服务提前介入、帮扶指导、跟踪落实“三个到位”机制,“一对一”服务全州重大项目事项环评手续办理,重点指导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环评补充说明,加快解决规划及规划环评支撑性不足的问题。以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差别化政策研究成果为支撑,积极争取国家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优惠政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减少重污染天数、降低PM2.5指标,补齐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减排的短板,推进实施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严格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管控好土壤污染的源头。加强对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监管,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的环境监管。

  持之以恒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大资金项目申报力度,完成10个加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逐步提升7县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大兵地、部门之间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指导推动木垒县、玛纳斯县申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