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卫玲 通讯员 马梦阳
近日,在昌吉市人民法院“亮剑执行,冬季攻坚”专项行动中,5名被执行人因长期不履行义务,被拘传至法院,经过承办法官释法析理,5名被执行人仍态度顽固表示拒不执行。鉴于此,该院依法对5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你们是谁?来干嘛?”
“我们是昌吉市人民法院的,请问宋某在家吗?”
“他不在,你们别再来找他了!”
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达被执行人宋某的家门前。多次敲门后,宋某妻子终于开门,于是有了上述对话。
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宋某与原告邵某在法院调解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宋某确认尚欠邵某借款本金5.31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但期限已到,宋某却迟迟不履行义务,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当日,宋某妻子表示宋某不在家,并以要送小孩上学为由,催促执行人员离开。法警进房内搜寻后,在卧室发现了睡眼惺忪的宋某,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多次劝诫,宋某仍表示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在另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同样因为恶意躲避执行,被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昌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某与罗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判决罗某向李某支付店铺转让费34万元。判决生效后,因罗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被执行人罗某将其名下店铺转让给案外人葛某某,收到店铺转让费6万元。
申请执行人李某得到线索后,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执行人员到达罗某的住所,敲开房门,罗某妻子以“罗某外出务工,自己着急去上班”为由搪塞,并催促执行人员离开。
执行人员发现门口摆放有男士拖鞋,当即表示需要进屋搜查。面对此情形,罗某妻子称要进屋收拾一下,就在执行人员在门外等候时,屋内传来交谈声。不一会儿,一直躲在房间内的罗某自知无处可躲,终于现身。
执行人员依法对妨害执行的罗某妻子进行训诫,并将罗某拘传至法院。
罗某未如实申报其名下个人财产,并隐瞒转移已收到的店铺转让费,除支付工人工资外,剩余2万元私自使用。据此,法院对罗某作出司法拘留处罚,并告知其掩饰隐瞒财产拒不执行,可能导致刑事犯罪的法律后果。
罗某认识到错误,将剩余的店铺转让费2万元交至法院账户,并承诺从11月初开始每月偿还2000元给李某,直至还清欠款。
据悉,自昌吉市人民法院开展“亮剑执行,冬季攻坚”执行行动以来,依法传唤70人,司法拘留5人,执结案件414件,执行到位金额177.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