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毛德敏
摘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新疆虽然地域广阔,但可以利用的耕地资源相对有限,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相对较慢,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主要以农户和农民合作社为主。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厘清新疆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及存在的困难,探究新疆农民合作社、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调研发现,缺乏生产经营资金、融资困难、缺乏技术指导、缺乏政策支持,是农民合作社、农户面临的主要困难,因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农民合作社、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的五种途径。
随着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党中央从政策层面对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给予高度重视。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
新疆人均耕地面积是全国人均耕地面积的2.2倍,并且多数地区的耕地经过土地整合后具备连片化、集中化种植的条件。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厘清新疆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及存在的困难,研究新疆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途径,对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结果,新疆土地总面积为16315.43万公顷,其中农地面积共计7383.17万公顷,占新疆土地总面积的45.25%,但是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仅有703.86万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9.53%。新疆干旱少雨,多沙漠戈壁,可以利用的耕地资源相对有限,且新疆的耕地主要集中在伊犁、塔城、昌吉、阿克苏、喀什和库尔勒六个地州。
新疆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1065.77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6.5%,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家庭承包耕地252.68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的23.7%。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方式以传统的出租(转包)方式为主,耕地主要流向农户(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2022年,新疆耕地面积达到1.06亿亩,位居全国第五。新疆农户户均耕地面积32.1亩,农户家庭人均耕地为8.5亩。虽然新疆土地经营规模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也在逐年提升,但是相对于农业发达省份来说,新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速度较慢、水平较低。
合作社适度规模经营不能仅仅停留在经营的农地面积是否适度,适度规模经营要求的是合作社拥有的各种生产要素达到最优配置,并且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支持,解决融资难问题。目前,合作社融资主要通过向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一般以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为主。合作社的融资方式和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调研中,多数合作社表示,从金融机构获得的信贷资金额度不能满足其对生产资金的需求,限制了合作社向规模化方向发展。因此,需要政府部门从改善“三农”融资环境入手,推进农村融资政策与环境改革,增加农业贷款抵押物范围,多举措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合作社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合作社“量身定做”贷款产品,真正为农民合作社“办实事,办好事”,既解决了融资困难,又助推农民合作社向规模化经营的方向发展。
二是加强对合作社带头人综合能力的培养。合作社是否能发展壮大关键在于要有一个有能力的“领头羊”。单凭合作社带头人自己学习,不仅成长慢而且效果并不好。因此,各级农业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合作社带头人的需求,建立“合作社带头人领军计划”信息库,把信息库中有相同或相近培训需求的合作社带头人组成一个培训班,有针对性为合作社带头人提供其所需要的相关培训,通过培训真正提升合作社带头人综合能力。同时建立专家咨询库,把农业生产各个领域的专家信息公示在相关农业信息平台上,便于合作社带头人能及时与专家沟通、解决问题。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提升合作社技术实力。把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经营规范的合作社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针对种植、管理、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定期指导、委派技术特派员对合作社进行生产经营和技术指导,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了生产经营效率,提高了合作社对农业新技术的使用率。
四是增加对合作社的补贴。各级政府每年从财政资金中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奖励示范合作社;引导合作社向政府鼓励的行业、项目方向发展,帮助其获得资金补助;增加对合作社的奖励、补助资金,激励合作社发展壮大。
五是协助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合作社掌握的农产品需求信息范围有限,当合作社的农产品成熟之后,如何能及时快速地把农产品销售出去,这是多数合作社急需解决的问题。政府部门应借助自身掌握的信息优势和影响力,为农产品供需双方搭建信息交易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农户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
一是加快培养高素质职业农民。自治区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财政投入,定期派出农业技术员和农业专家对农户进行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和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培训,真正提升农户的生产经营水平和农业技术水平。鼓励农户以土地入股方式加入合作社,重点对种植大户进行培育,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实施者,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及时提供农业政策信息,提升对农业行情的判断分析能力。各级政府应及时宣传强农、慧农政策和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农业行业、农业院校专家等深入基层进行宣讲,帮助农业经营者全面了解党的农业政策和优惠政策,避免农户盲目生产经营,降低农户经营风险。给农户讲解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帮助农户了解土地流转政策。
三是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机械化生产代替人工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的大趋势,农业机械化不仅让农业生产效率大幅提高,而且大大降低了劳动力的投入。剩余劳动力为了另谋出路,多数选择到非农行业就业。农业劳动力人数的减少使农业劳动力的工资不断上涨,相对人工作业而言使用机械化作业却相对便宜。机械化作业不仅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业生产收益,还有利于促进农业土地的流转。因此,只要每户有一个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就可以增加农户的工资性收入,同时也为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了条件。
四是完善农业基础配套设施。各地政府应当带头对本地区的耕地进行整治,包括田间道路、排水灌溉设施、土地平整、通讯电力等,并动员发挥各类资源的整合效力,积极改善现有农业基础生产环境,大力发展农业新技术,用科技的力量提高农业产量,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这样农民才会考虑扩大种植面积,进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途径:
一是政府与龙头企业合作型。由当地政府部门牵头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即政府部门通过考察,选定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合作,与龙头企业签订土地整合协议,由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单位逐步开展土地整合、流转、机械化种植,从而实现规模化经营。政府则以奖励、补贴等方式激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当地的土地整合与流转,在促进规模化经营的同时也提升了龙头企业的经营效益。
二是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型。当地实力雄厚的农业龙头企业经过多年的生产实践,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已经形成可复制的合作经营模式。企业与当地的农户签订种植收购协议,结成利益共同体。在农作物种植与生长期间,企业派技术人员对生产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并实行统一的生产经营管理,在提升产量的同时确保农产品的质量达到企业收购的标准。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既有利于提升龙头企业在当地的影响力,又保障了企业收购的农产品质量,进而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在农户与企业双赢中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是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并成为合作社社员,实现土地变“股权”、社员变“股东”的转变,有利于提升社员的主人翁意识。同时,让社员认识到合作社与社员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更有利于保证土地流转的长期性。土地入股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和机械化生产,有利于提高合作社农业经营效益和社员分红,进而吸引更多农户自愿把自有耕地以入股的方式转让到土地股份合作社,一方面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经营规模扩大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土地股份合作社使用农业生产新技术,提升土地经营效益,实现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
四是政府推进型。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农业生产资源实际情况,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与各村委会积极合作,通过宣传、政策讲解,让农户充分认识、了解股份制村经济合作社。县级农业农村局积极与村党组织进行沟通,先由党员入股,成立股份制村经济合作社,由村支部书记任村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党员带头加入村经济合作社,并参与村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在村经济合作社筹建阶段,由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对合作社的成立、规章制度等进行指导,帮助合作社完成注册与挂牌。
五是种植大户或家庭农场经营型。种植大户或家庭农场经过多年的经营与积累,在资金、种植技术与管理方面具备了进行规模化种植的条件和优势。他们通过租赁农户或集体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利用,提升经营效益。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具有层次性、多样性、动态性、差异性等特点。因此,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也会随着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要素、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等因素的改变而发生变化。由于新疆地域广阔,各地州在农业自然地理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技术应用能力、政府规划等方面存在差异,因而在制定农业适度经营规模的“度”的判定标准,选择规模经营的实现路径时,应根据各地自然资源、经济发展水平、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助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