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生 马军
2024年,昌吉州两级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找准法院服务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加强和优化立案审查执行职能,助力企业破除发展障碍,有效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跑出转型升级“加速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能助力。
聚焦统筹谋划
提供精准服务
昌吉州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法治保障营商环境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工作机制,打造“党旗领航 法护营商”党建品牌,构筑“点线面”结合的立体式党建格局。
由先锋合议庭成立法官工作室,在五彩湾人民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将审判工作与“法企同行”“法惠民企”等志愿服务活动有机结合;打造“护企营商专业型”商事法庭,成立审判团队,建立“法官包联产业园”机制,设立巡回审判点和法官工作室,通过月走访、季座谈,面对面为企业“问诊把脉”。
2024年,昌吉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预重整转重整制度作用,集合9名援疆干部人才优势,督促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0余件,妥善处置企业评估资产12亿多元,清理债权28亿多元。
州两级法院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充分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通过法官包联产业园,为企业量身定制“普法菜单”,提升企业依法经营水平。
组建工作联盟
多元助企纾困
“便捷、高效、省心!有了这份证明,我们回去处理核销就方便多了!”2024年9月24日,阜康市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中积极引入“预查废”工作机制,发出《预查废证明》,涉案的某银行代理人连连道谢。
这也是昌吉州各级人民法院处理金融借贷类案件以来,发出的首份《预查废证明》。
2020年1月,阜康市某银行与王某某、魏某某签订《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约定该银行向王某某、魏某某出借10万元用于支付种植费用。借款到期后,王某某、魏某某未依约偿还借款。在多次讨要未果后,2024年9月,该银行将王某某、魏某某诉至阜康市人民法院。
阜康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通过系统查询梳理案情,发现王某某、魏某某在法院有4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均已裁定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此,阜康市人民法院积极引入金融纠纷“预查废”工作机制。
承办法官向银行工作人员介绍了“预查废”工作机制,即在立案前发现被执行人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债权人出具《预查废证明》,作为银行核销不良债权的凭证,银行提出呆账核销申请后,无需再进入诉讼或执行程序。金融机构后续发现被告或被申请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仍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
2024年,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州税务局会签《关于建立“预查废”机制会议备忘录》,制定实施《“预查废”机制工作规程》,有效提高银行坏账呆账处理效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纠纷300余起,追回劳动报酬200余万元,协调企业在建工程顺利进行10次;专题分析研判近4年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关联的1100余起案件,制发司法建议书,规范涉农土地承包合同案件处理,多措并举、多向发力,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优化司法服务
提升诉讼效率
“这案子压在我心底4年了,法官为我们开通了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很短时间就调解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了。”近日,新疆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聂某拿到被拖欠的200多万元工程款后激动不已,连声向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五彩湾人民法庭的法官表示感谢。
五彩湾人民法庭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共有大中小企业2700余家。该法庭庭长黄剑介绍,法庭受理案件中90%以上为涉企案件,为提高办理效率,法院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采取繁简分流机制,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开通涉企“绿色通道”,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庭审等信息化便捷诉讼服务方式,倡导“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赋强公正”“以保促调”等多种解纷模式,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一项项便民利企举措是昌吉州两级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2024年,昌吉州两级法院采取审慎适用财产性强制措施,采用“给予合理期限”“分批履行”等方式,实现企业利益和群众权益“双赢”。灵活适用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企业,及时屏蔽、删除失信信息,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动员申请人善意保全,对财产保全案件运用“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等举措,变更保全案件;做好“终本清仓”“执破融合”工作,组织两级法院执行部门积极清理终本案件,降低终本案件存量,结案5400余件,执行到位标的20余万元,近百件终本案件清仓,用对企业影响最小的方式激活企业“造血”功能。
截至目前,昌吉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18000余件,无久拖不立现象,涉诉案件调解率达88%以上,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红军说:“法院将扎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再接再厉打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