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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实行“人民调解+赋强公证”实现“事心双解”

  本报讯  通讯员宁晓恬、库丽态·朱马义报道:“实行‘赋强公证’,不用打官司,就能要回借款。”1月8日,在吉木萨尔县公证处,二工镇烧房庄子村村民王某拿着公证书激动地说。

  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被称为“赋强公证”。美某和王某是多年邻居,从小一起长大。一次,美某遇到困难,王某毫不犹豫借给了美某7万元人民币。美某当时感激不尽,除了借条,还口头承诺如果不按期还钱,就让王某把自己的两头牛50只羊拿回去。但是后来在王某每次讨要借款时,美某总说手上没钱,两年过去了,美某也没有还钱。无奈,王某到吉木萨尔县司法局二工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并明确表示不想走法院诉讼程序。二工司法所所长宁晓恬了解情况后,向王某介绍了“赋强公证”调处办法的实用性。此办法约定当事双方达成协议经公证后,如果美某不按分期时间履行协议,王某可不经诉讼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某和美某均同意采用“人民调解+赋强公证”的模式,解决欠款纠纷。司法所指派专职人民调解员徐鹏对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分期付款调解书,并进行了“赋强公证”,实现了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当天“案结事了”。

  2024年以来,吉木萨尔县司法局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人民调解+赋强公证”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促进府院联调工作的十四条措施》,对自然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预约服务,上门免费公证。截至目前,已成功办结民间借贷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人民调解协议“赋强公证”260件,达成了人民调解“事心双解”,确保了矛盾纠纷不反弹,提高人民调解书的履约率,降低了老百姓的在维权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