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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护春耕 不误农时不负春

  2月24日,在昌吉市佃坝镇的新域地膜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检察官就企业用工、经营生产、法律维权等方面,向企业负责人宣传法律法规。□何 煦摄

  2月24日,在昌吉市佃坝镇土梁村蔬菜育苗大棚里,检察官向种植户宣传法律知识。□何 煦摄

  本报讯  通讯员何煦报道: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眼下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走进昌吉市佃坝镇蔬菜育苗大棚和地膜生产车间,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助力春耕备耕顺利进行,为农业生产筑牢安全与法治防线。

  “检察官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刚才签的这份合同有没有不规范的地方。”2月24日,在昌吉市佃坝镇新域地膜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笔者看到,8条农膜加工生产线满负荷运转,检察官走进车间,针对企业用工、经营生产、法律维权等方面,为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开展普法宣传,并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随后,检察官来到昌吉市佃坝镇土梁村的蔬菜育苗大棚,向种植户宣讲购买种苗质量、农资购置、土地承包等与春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检察官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无资质种苗可能带来的危害,如品种质量无保障、病虫害风险高等,提醒种植户在购买种苗时,务必查看供应商资质证件,签订正规合同,保存好购买凭证,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农业生产领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三农”工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