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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法院:巧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便民“桥”

  本报讯  通讯员谢召涧报道:3月19日,阜康市人民法院与阜康市司法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阜康市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的框架协议》,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签约会上,阜康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王磊与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谢才成分别致辞后共同签署协议。阜康市人民法院通报了2024年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的收案及审理情况,并与到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展开研讨。针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中的共性问题、重点疑难案件进行交流;并就工伤认定案件“三方会商”工作机制达成共识,凡遇到疑难复杂的工伤认定案件,市人民法院、司法局、人社局提前进行会商研讨,集中分析案情,当面交换倾向性意见,三方就程序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形成有理有据的统一意见,作为工伤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次框架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对接机制,有助于创新府院互动方式,充分发挥属地化解的地域优势、信息优势、资源优势,丰富行政审判的救济功能,提升矛盾化解质效。

  阜康市人民法院将依托框架协议的实体化运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共建共治的工作理念,继续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发挥好府院联动工作实效,凝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强大合力,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