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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创业失败、负债累累的困境,债务人是否只能陷入失信泥潭?债权人权益如何保障?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创新试点新模式为诚信债务人托底——

“信用修复+重整扶持”化解执行难

  本报讯  通讯员徐颖报道:面对创业失败、负债累累的困境,债务人是否只能陷入失信泥潭?债权人权益如何保障?近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通过个人破产程序,以“信用修复+重整扶持”的创新模式,为化解执行难提供了新思路。

  债权人刘某曾是当地虫草鸡养殖专业户,2019年首次创业因鸡瘟血本无归;2021年再次筹资重建养殖场,又因火灾损失殆尽,累计欠下9户村民借款及供应商货款77万余元。

  在部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对刘某的财产情况及债务进行全面调查。经了解,刘某明显已资不抵债,但在接受执行询问过程中,刘某积极配合执行,还款态度诚恳,且债权人一致认可其“为人诚信、经营勤恳”。走访中,多名债权人表示“老刘不是会赖账的人,只是运气太差,我们愿意给他时间。”

  鉴于刘某“无恶意逃债、有还款能力、具经营能力”的特点,呼图壁县人民法院依据《个人破产条例》试点经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经债权人同意后,决定将案件导入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法院指定专业管理人全面接管刘某的财产,对刘某的债务进行清算、征求债权人的意见后制定还款方案、保留生产资料、进行信用保护。

  3月18日,在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召开的债权人大会上,9户债权人全票通过重整计划。根据还款方案,刘某除留有基本的生产、生活费用外,所有收益均用于分期偿还债务,计划债务于2030年底清偿完毕,其中3户债权人同意还款期限延展至2035年。

  债权人葛某感慨地说:“比起强制执行‘杀鸡取卵’,不如支持他‘养鸡生蛋’,这样我们更能拿回钱。”

  承办法官表示,传统执行程序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缺乏救济途径,易造成“执行不能”僵局。个人破产制度通过“信用保护+重整扶持”机制,既保护了债权人的知情权与公平受偿权,又赋予了债务人重启的机会,实现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导向。本案中,呼图壁县人民法院通过前置审查、动态监管、信用修复等举措,确保程序公平透明。

  从“执行僵局”到“破茧重生”,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法治力量和智慧为诚信债务人托底,让“失败者”有机会再次站起来,让债权人的权利以更理性的方式实现。呼图壁县人民法院还将继续深化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让法律有温度,打造为人民司法品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