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世星报道: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急农民所急,开通“绿色通道”保春耕。
3月初,10余名面容憔悴的农民急匆匆地赶到阜康市人民法院。经询问,这些农民都是种植葫芦籽的农户。2024年9月,有收购商收购了他们种植的1300多吨葫芦籽,价值近1500万元,并约定提供优质种子由他们继续种植。可春耕在即,远在黑龙江的收购商却未按约定付款,承诺的优质葫芦籽种也杳无音信。
承办法官在接待过程中了解到,按正常排期,案件要到四月中旬才能开庭,这势必会耽搁农户春耕播种,造成巨大损失。为了保护农民利益,承办法官决定特事特办,立即联系黑龙江的收购商,通过视频方式促使双方协商。承办法官在不到3天的时间里组织了7次调解,最终农户和收购商达成协议。收购商承诺立即提供种子并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
该批案件从3月初立案到结案仅用11天时间,阜康市人民法院不仅快速高效地解决了纠纷,避免了双方矛盾激化,还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