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江燕
《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的正式批准,无疑是新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内的一次重大进展。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对历史遗产不可动摇的尊重与珍视,更标志着在新时代背景下,对于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文化遗产有了全新的认知与实践。
该条例毫不含糊地确立了“保护为主、加强管理、挖掘价值、合理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核心原则,正是对当前全球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深刻理解和坚定执行。通过详尽规定政府及相关机构的责任,并提出具体且有力的保护措施,《条例》为北庭故城遗址的长远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石,同时确保文化遗产能够在现代社会中实现价值传承与可持续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大胆引入数字扫描、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科技手段作为保护措施的一部分。这不仅是对传统保护方法的一次重大革新,更是将古老文化与现代技术完美结合的典范。这种前瞻性的做法极大地提升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沉浸式文化体验,使古老的文明以一种崭新而生动的方式展现在世人面前。
此外,《条例》还强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鼓励开发具有北庭特色标识的艺术品、纪念品、文创产品,以及制作反映北庭文化的影视作品。此举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深度挖掘和创新表达,更是激活文化旅游市场的强大引擎。它能够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的蓬勃发展,增强民族认同感和社会凝聚力,使得北庭故城的文化价值得以最大化展现。
这部关于北庭故城遗址保护的《条例》不仅仅是一个法规文件,它是对过去辉煌文明的致敬,是对未来发展的承诺,更是引领文化遗产保护走向新篇章的重要实践。在这部法规的指引下,北庭故城必将焕发新生,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瞩目的文化瑰宝,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