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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向“拒执”亮剑 多名失信被执行人“特邀”旁听

  本报讯  通讯员波塔·哈孜书报道:近日,木垒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案件。旁听席上,40余名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被“特邀”到庭参与旁听、接受警示。

  2021年,木垒县人民法院就李某某与申请执行人马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作出生效判决,要求李某某限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7万余元。申请执行人多次索要未果,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对李某某约谈并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给予长达一年的履行宽限期。然而,李某某在明知应当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逃避执行,并与妻子商议签订离婚协议书,通过转移名下车辆、银行账户资金等方式恶意规避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权益长期无法实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人员多次给李某某履行义务的机会,但其仍未全部履行。

  木垒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向辖区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出旁听通知,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现场观摩。庭审中,法官围绕“拒执罪”的构成要件、证据链条及法律后果充分释法说理,清晰勾勒出李某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到“刑事被告人”的身份变化。

  庭审结束后,两名旁听庭审的被执行人深受触动,当庭表示悔改并主动前往执行局履行还款义务。

  近日,经法院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以“拒执罪”对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当庭宣判后,李某某表示认罪悔罪。

  木垒县人民法院将继续高举“拒执入刑”利剑,以更严举措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让生效判决“落地有声”,让诚信守法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