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主管主办 昌吉日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5-0010






凝心聚力促振兴 踔厉奋发绘新篇

——昌吉州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综述

  昌吉市六工镇十三户村村貌。 □本报记者 何 龙摄

  □本报通讯员  张潮

  近年来,昌吉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坚决扛起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政治责任,持续在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拓宽强村富民路径、创新发展基层治理上下功夫,奏响了民富、业兴、村美、人和的乡村振兴“昌吉旋律”。

  坚持扛牢责任

  点燃乡村振兴“主引擎”

  昌吉州党委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实践,召开州党委全会,系统部署“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具体任务,建立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党组织书记一体抓落实工作机制和州、县、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合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

  印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方案和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完善“百企帮百村”、驻村工作队帮扶等机制,整合组织资源、发挥组织优势、凝聚各方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建强干部队伍,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纳入绩效考核、述职评议等重要内容,有效发挥党建引领和考核导向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把乡村振兴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建立财政投入为主、部门单位帮扶、对口援疆支持、集体经济自给等为补充的基层经费保障机制,州本级每年列支不少于1000万元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改造村级阵地、补助集体经济项目、保障村干部待遇,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支持保障。

  坚持精锐出战

  打造促进振兴“主力军”

  建立县级领导班子全州统筹、择优选配长效机制,坚持从部门单位“选”、乡镇领导班子“提”、州域范围“调”,选配基层经验丰富、熟悉乡村工作的“担当作为好干部”进入县市党政班子。突出配强乡镇党政正职,择优选拔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干部进乡镇领导班子。实施千名硕士进昌吉、千名大学生赴基层“双千计划”,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开展乡村人才振兴综合改革,选派101名州县机关干部到乡镇挂职、87名第一书记在乡村振兴示范村驻点,回引122名返乡能人在村投资兴业,基层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

  选好村党组织书记“领头雁”。实施“能人治村”工程,落实自治区“七个一批”村党组织书记及其后备力量培养计划,村党组织书记中本乡本土、致富能手占比分别达到95.2%、70%,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村达95%,“头雁”领航作用进一步凸显。储强村“两委”班子“一班人”。以外出经商返乡人员、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致富能手等群体为主,储强村“两委”后备力量,通过第一书记结对帮带、参与村级事务、聘任集体经济合作社管理人员、赴援疆省市跟岗锻炼等方式,提升谋发展、抓发展能力。带好党员队伍“一队人”。实施党员队伍“双培”工程,组织农牧民党员进州党委党校(行政学院)轮训,加强党性教育,强化“富而思源、富而思进”意识,积极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坚持发展为要

  增强集体经济“硬实力”

  创新实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系统性改革,出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文件,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政策支撑。

  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原则,坚持合作社姓党、理事长在党、决策权归党,全州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由村党组织领办,推行村“两委”成员与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牢牢把握合作社的发展方向。通过州党委和县(市)党委推动、村党组织发动、强村试点带动,因地制宜探索实施多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建立起村集体经济与群众利益共同体,有效激活“强村富民”内生动力。2024年,全州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共计6.43亿元,同比增长7.3%,有效带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177元。

  村集体通过建立惠民公益基金,提供养老托幼服务、修建老年暖心食堂、完善村庄基础设施等,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进而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号召力。

  坚持“三治”融合

  绘就乡风文明“新图景”

  坚持把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育作为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管、民主协商、社会参与自治机制,落实村级各类组织定期报告、“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开展“村民说事日”“居民恳谈日”活动,推动村民自主议事、自我管理。做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明白人”在村常态开展释法宣教,形成依法办事浓厚氛围。持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积分制管理等德治效应不断放大。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以任务清单明确建设任务。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生活垃圾处理率等都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明显。“十四五”以来,昌吉市、玛纳斯县获得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建成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61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丽画卷正在庭州大地徐徐展开。

  践行“四下基层”,落实乡镇干部常态化在村工作机制,数千名干部编入“三个中心”参与治理、服务群众。深入开展“三学三亮三比”争当先锋活动,数万名党员中心户亮身份、定岗位、践承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发应用“吉速办”“玛上办”“呼必应”等线上线下“接诉即办”平台,采取问题收集、分类处理、结果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2024年以来,累计解决群众困难诉求21万余件,群众满意率达98.5%。

  风好正是扬帆时,策马扬鞭再奋蹄。站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新起点,昌吉州将抢抓时势之机,彰显担当之为,破解问题之症,夯实作风之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昌吉篇章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