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民检察院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基础的检察实践,是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的重大任务,是新时代新征程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昌吉州人民检察院坚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检察工作总目标、总阀门,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中,通过有效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指控犯罪、严惩犯罪,扎实深入细致有效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让各族群众认清“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历史反复证明,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俱兴,人民幸福。只有各民族和谐共处、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才能共同建设好共有的美好家园,才能共同过上好日子,才能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昌吉州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目标,将“去极端化”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结合。昌吉州人民检察院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与危害,主动与其划清界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紧紧抓住青少年阶段的“拔节孕穗期”,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开展“去极端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教育,把爱我中华的种子深深埋进孩子心灵深处,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法治六进”等活动,向人民群众宣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意义、现实意义,共同构建情感相依、文化相融、生活相助的家园。
昌吉州人民检察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践行检察为民宗旨,树立法治思维,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法治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昌吉州人民检察院创新形式,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有形有效、可知可感。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