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昱骅
3月30日起,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自1997年出台以来首次全面修订,其最核心的亮点,在于旗帜鲜明地确立了殡葬事业的“公益属性”。这无疑是一则关乎民生温度的利好消息。
殡葬,既是“逝有所安”的基本民生,也是千家万户的情感所系。曾几何时,“天价寿衣”“骨灰盒暴利”等乱象频发,让悲痛中的家属不仅要承受精神上的创伤,还要面对经济上的“割肉之痛”。
新修订的《条例》正是对这些痛点、难点的精准回应。它通过制度设计,让殡葬服务回归公益本源:一方面,明确将殡葬服务分为基础和非基础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被纳入政府定价范围,这意味着老百姓的“刚性花费”有了兜底保障,不会再因信息不对称而花冤枉钱。另一方面,严把入口关,规定新设殡葬服务机构必须由政府举办,为非营利性机构,这从源头上遏制了资本逐利对民生底线的侵蚀。
新规鼓励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并明确要求禁止在耕地、林地、水源保护区等地建造坟墓。这不仅是对“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传统智慧的践行,更是推动移风易俗、培育现代殡葬文化的法治引领。当“厚养薄葬”成为共识,当“鲜花换纸钱”成为风尚,我们对先人的追思便不再拘泥于形式,而是回归到了精神传承的本源。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以此为契机,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哪些钱可以省,哪些事不能做”;另一方面,要尽快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对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等设施的供给,让公益惠民的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
生有所养,逝有所安。让“身后事”不再成为烦心事,让告别更有尊严、更显温情,这既是法治进步的体现,也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民生底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