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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乡法庭”: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4月5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北五岔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在田地里调解土地纠纷。

  □本报记者 廖冬云摄

  □本报记者  廖冬云  文/图

  4月5日,玛纳斯县北五岔镇魏家场村一片刚翻过的地头,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北五岔人民法庭的几位法官和村干部、几位棉农一起商量着承包地边上数十亩开荒地的“疙瘩事”。

  没有法槌,没有原告和被告席,土地承包费纠纷调解工作就在地头进行。

  “胡大哥,这地是你们一锹一锹改好的,村里记着你们的辛苦。改良土壤付出了一定的成本,但是改良土地后很多年都没有对这部分土地收费,现在既要考虑你们的利益也要考虑村集体的利益,所以对你们改良的土地是按低于市场价30%—40%收费的。”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北五岔人民法庭庭长韦圭枰蹲在田边,语气平和。

  村民胡某搓了搓手上的泥,叹口气说:“庭长,我们也不是不讲理,就是心里不舒坦。那些地以前是盐碱滩,是我们几户人投了工、投了钱慢慢改出来的。”

  十几分钟的现场调解,没有红脸,没有争吵,一场涉及4户村民、数十亩开荒地的承包费纠纷就在田埂上化解开了。几天后,双方在北五岔人民法庭签署调解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

  这样调解纠纷的场景,在北五岔人民法庭辖区并不少见。该法庭管辖着北五岔镇和六户地镇两个乡镇,辖区可耕地面积达42.6万亩,棉花种植占比超过九成,是名副其实的“棉乡”。如何把群众纠纷化解在地头、消除在基层?这个“棉乡法庭”用具体实践给出了答案。

  法庭不只是一栋楼。在北五岔人民法庭的工作理念中,调解室可以放在村委会、农家小院、棉花地里。该法庭在两镇设立了法官工作室和巡回审判点,法官每周给包联村打电话及时了解情况,每月到村坐班一次,现场处理各种纠纷。村里有重要议事、突发事件、较大纠纷,法官必到,亲自参与和处理。

  北五岔人民法庭在各村聘请了32名村干部担任司法联络员,让他们收集诉求、反馈信息、协助调解,及早发现矛盾纠纷,及早化解。该法庭还与两个乡镇的司法所、派出所签订“联动调解”协议,82名人民调解员活跃在各族群众中间,随时掌握民情,发现矛盾纠纷随时化解。

  “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就尽100%的努力。”这是北五岔人民法庭法官化解纠纷的信条。针对棉花播种、田管、采收、销售各环节可能出现的纠纷,该法庭法官提前开展法律培训和风险提示,做到“纠纷不出地、不误农时”。对进入程序的案件,该法庭法官坚持“立审执”一体化——调解时就告知不履行的后果,履行期满前电话督促。去年,北五岔人民法庭结案640件,仅有15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巡回审判是法庭的常态。北五岔人民法庭法官经常巡回审判,抱着法徽,过桥、上山、穿过沙漠,在农家院、地头上敲响法槌。去年,该法庭开展巡回审判32次,法官工作室巡回指导28次,有效化解纠纷420件。同时,该法庭法官每年定期对党员干部、人民调解员等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调解能力。目前,北五岔人民法庭辖区16个行政村中已有4个村成为“无讼村”。

  北五岔人民法庭法官一年四季很少坐在办公室里,总是出现在人民群众需要的地方。春耕前,他们忙着调解土地承包纠纷,确保不误农时;夏管时节,他们到田间地头讲解农资购销、劳务用工的法律注意事项;秋收季节,他们守在轧花厂附近,随时处理棉花销售中的货款争议;冬闲时,他们利用农牧民夜校开办法治讲座,给乡亲们讲合同怎么签、欠条怎么写。

  北五岔人民法庭还针对土地流转、农业贷款、棉花销售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向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农商银行、轧花厂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几方共同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纠纷。

  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更多的是田埂上的几句劝告、电话里的几次调解、送达法律文书路上的奔波,这就是北五岔人民法庭法官的日常工作。他们用心用情用力处理这些看似琐碎的日常工作,把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诉前、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了“案结事了、息事宁人”的良好效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从而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