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小芳报道:5月22日,记者从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持续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满足缴存人改善性住房需求,自5月20日起,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涉及提高毛坯房贷款额度、开通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增设购买地下室提取三项内容。新政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两年。
此次政策优化聚焦购房、装修、配套住房需求,精准减轻购房者资金压力。根据新政,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昌吉州域内新建商品住房(限毛坯房)的,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10%,进一步减轻购房职工的资金压力。
在提取使用方面,新政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与购买地下室提取两类场景。缴存人家庭在昌吉州域内购买自住住房,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装修费用。提取标准不超过1500元/平方米,提取总额按所购住房实际建筑面积核算,有效释放安居保障红利。同时,缴存人家庭在昌吉州域内购买与自住住房同一小区地下室的,可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地下室费用,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切实满足群众配套住房使用需求。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李东表示,此次政策优化调整通过“提贷款额度、扩提取范围”双管齐下,推动住房公积金从“购房专属资金”向“全场景民生保障金”延伸,持续提升缴存人获得感与幸福感,助力昌吉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与民生保障体系完善。
